北京启动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
近日,北京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从本月起到12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将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红包”、“拿回扣”、“过度医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查谁?四大重点人群
《通知》称,将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等。
查什么?重点检查九大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从业人员,北京市卫健委剑指“收红包”、“拿回扣”、“过度诊疗”等行业顽疾,将重点检查和打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
2、重点检查和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
3、重点检查和打击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
4、重点检查和打击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
5、重点检查和打击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
6、重点检查和打击医务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
7、重点检查和打击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8、坚决查处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重点开展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
9、严厉打击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
针对医疗机构,北京市卫健委将坚决查处医疗机构违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行为,严格落实依法依规执业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管理制度,全面排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点科室运行等情况,尤其对“特色”、“自创”等技术要进行规范,对夸大宣传或发布虚假信息的依法查处。
此外,北京市卫健委还将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内医药产品违规营销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出现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
拿回扣、收红包为何屡禁不止?
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一直以来,拿药品回扣、收红包成了医院的“潜规则”,可谓积重难返。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从2004年起,原卫生部便已开展“全面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顿”,重点打击“医生收红包”的乱象。
2013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提出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同时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将“九不准”作为行为底线和刚性标准,从严追责。
近年来,重庆、安徽、山东等地多家医院的院长、主任、医生等因收受药企回扣而受到惩处。但只“堵漏”并不能完全杜绝行业不正之风,要解决问题还需进行合理疏导。
回归问题本身,医护人员收受红包和回扣的行为,主要与国内医务人员的工资结构有关。长期以来,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其高风险、高负荷、高技术含量的职业特点并不匹配,在以前,医生不得不接受隐性收入来换取有尊严的生活。
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显示,我国三级、二级医院的医师每周工作时间在51小时以上。但长时间的工作却未能换来与之匹配的收入。白皮书显示,2011年我国有95.66%的医师认为自己的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到2014年这一比例下降到了65.9%,但医生的收入仍然不尽如人意。
近年来,呼吁提高医务人员阳光收入的建议不绝于耳,但如何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各地仍在不断探索之中。
但今年,情况或许真的不同了。7月28日,国务院对《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进行深度解读。会上,国家卫健委体制改革司司长梁万年提出,提升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是当务之急,下半年将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待遇。
医疗行业纠风行动席卷全国
事实上,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并不是单一地方性行动。今年7月24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这意味着,医疗行业作风大整治在全国蔓延开来。
河南省一家三级公立医院副院长对“医学界”表示,近几年国家开展了多场行业纠风行动,目前医生主动收取红包的行为已不多见。偶尔会遇到患者主动赠送,大多数医生的做法是上交给医院,由医院退还给患者或纳入患者的治疗费用中,“但也有部分医生存在侥幸心理。”
“新医改以前,医生收回扣损害的是患者利益,医院虽然不获利,但也将其视为‘激励’医生的一种方式而默许这种现象存在。如今公立医院更强调公益性,强调回归‘以患者为中心’,这些行为与医院发展、院长绩效息息相关,医院再也不能‘装聋作哑’。”
南京一家社会办医疗机构负责人则表示,在社会办医疗机构基本不存在“收红包”的现象。“医院有规定,任何人不得受收患者任何好处或馈赠,一旦发现,立即开除。”
“当然本身在民营医院也很少出现送‘红包’的现象。因为公立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医患地位不对等。但民营医院更强调的是服务性。”上述负责人表示,至于药品回扣,民营医院药品采购一般由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药品营收统一划归为医院经营利润。
参考资料:
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北京市卫健委
2.廖新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关键在于体现医生价值,医学界
3.《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中国医师协会
来源:医学界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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