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阿宝突然接到一位医保局同志打来的电话,他告诉我:他们接到某位领导指示,说阿宝这人曾经因为互殴被行政拘留过,不符合社会监督员申请要求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不适合担任社会监督员。
这位同志表示:他们经组织讨论和领导批示,希望我主动辞去社会监督员身份。
多年前,在门诊被人辱骂脚踹后,拿手里的敷料剪挥舞了几下,根本没打到人。警方认定阿宝行为属于“互殴”,在阿宝手指骨折急需手术的情况下,判了阿宝10天行政拘留并立即执行。
拘留期间,包括警方在内的诸多部门领导轮流到拘留所给阿宝作“思想转化”工作,一位警方领导更是每晚教育阿宝到深夜,深挖阿宝“长期辱警”的思想根源,最终在阿宝深刻反省错误并签字保证绝不翻案后,得以提前离开拘留所。
由于骨折手指未能及时手术,阿宝手指最终遗留了永久的畸形,经过艰苦的努力才重返手术台。
笔者感触:
第一,笔者不喜欢阿宝。他作为一名医生,怎么那么关心医保?以前看他的观点,很多是向着医保说话的。但偶尔在一些关键问题讨论上,也剑刺过医保工作。印象不清了,前段时间好像还有过类似一个发声。在笔者看来,这可能是阿宝被“免官”的导火索。其他是幌子。
第二,笔者喜欢医保局,但是辩证地喜欢。比如这次,笔者站阿宝。你看医保局的说辞,根本站不住脚的。“接到某位领导指示”,这位领导官阶不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这个太不精细化了,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是不是也算不遵守了?医保局把聚焦搞得非常抽象。
第三,笔者喜欢自媒体,但是辩证地喜欢。上海谭医生那件事怪医院管理层简单粗暴,而阿宝这件事怪医保局呆板教条。是某位领导指示重要?还是依例按章办事必要?找出来的一个借口,都很不好藏。你就这么急,就不能等到换届时顺手把他撸了?非得搞得沸沸扬扬的。
第四,笔者喜欢人情味,但是辩证地喜欢。经过这次事件,医生对医保局的风评肯定更差劲了。医保局并不是不听人说的,有些话有人说了就听进去了。关于公事公办、私事公办、公事私办,关于江湖、大佬、青红,不展开了。笔者实际上挺好奇这么一个公函的办文办件。
感谢阿宝老师对本文的启发。
笔者感触:
看过医保基金监管的社会监督员的名单了,里面真能干点实际工作的也就是阿宝这类。
遇着一些线索与问题,阿宝这类可能提醒医保切莫冲动,别一般见识,或者刀下留魂。
人社部可能凑过来看一眼:医保局还能这么干呢?这也太封建了。这事儿归我管不管?
作者:钱培鑫 时间:2025-09-07 16:05:43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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