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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这里的“乡村医生”指“村医”,不是乡镇卫生院有编制的医生。
经常在一些文稿里看到,说乡村医生是村民健康的“守门人”。

老徐觉得这种说法欠妥。
作为村民健康的“守门人”就应该为村民健康负重大责任,特别是应该作为村民就医看病转诊的“把关人”,而要做到这一点,一方面村医要有初步诊断疾病和疑难危重病人识别的能力,而就目前村卫生室条件和村医的业务能力来讲,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村民要对村医有足够的信任,这一点,也不可能。因此,要让村医成为名副其实的村民健康“守门人”有点儿勉为其难,恐不堪负重。
那么,准确的讲,村医应该成为村民健康的什么人呢?应该成为“守护人”。尽管守护人与守门人仅有一字之差,但责任和权利完全不一样,要求村医所提供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标准”也不一样。
2015年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认为,乡村医生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技能,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成长,对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让农村居民获得便捷、价廉、安全的基本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要让乡村医生的岗位真正变得“有吸引力”,要千方百计提高他们的待遇,让有能力的村医乐意留在乡村。
随后,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也指出,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这也就是说,乡村医生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国家文件的正规说法。

因此,希望今后写文章和编发文章的媒体人,一定要准确定位乡村医生,别给他们增加额外的负担,而乡村医生自己也应该清楚,别自己给自己加码。
作者:刘牧樵 时间:2026-04-20 08:14:50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刘牧樵 时间:2026-04-19 11:14:59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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