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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专家共识”:谁家的共识?为谁背书?

26年09月07日 阅读:245 来源: 贺华煜原创 IP属地:广东省


  概述:医美“专家共识”异化为厂商营销工具,专家站台背书,超适应症使用致乱象。麻醉规范难落实,共识救不了无知。呼吁分清指南与共识,强制利益披露,建审查机制,让共识回归学术本真,重建行业信任。


  前段时间,我跟杨医生就医美行业的所谓“专家共识”这个话题,做过一次探讨。他是一个在临床工作几十年的麻醉医生。所以,就这个话题我们可以展开的实质性内容很多,且观点高度一致。


  医美行业有个怪现象。

  一份专家共识发布,圈内人第一反应往往不是问“这份共识靠不靠谱”,而是问“这是给哪个厂家站台的”。

  这个问题本身,就是行业信任崩塌的症状。


  共识的本意是什么?是一群专家基于临床经验和有限证据,对某个问题形成的集体判断。它的价值不在权威性,在于诚实——承认我们不知道的比知道的多,承认循证证据不够时只能靠专业判断,承认这个判断可能被后来的研究推翻。

  现在呢?共识成了营销工具。厂商赞助,专家署名,发布会造势,然后机构拿着这张纸去推项目。这不是共识,这是一场集体表演。


  一、谁给你封的“专家”?


  网上一直流传一个说法:一个注射产品或者光电设备,可以动用人民币的力量组织一批专家,在学会的框架下撰写一份专家共识,然后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这不是谣言。这是行业公开的秘密。


  从法学视角审视,“专家共识”的异化本质是专业权力与商业利益在法律规制真空下的畸形耦合。厂商作为经营者,以“学术咨询费”“课题赞助费”“会议出场费”等名义,向参与共识制定的专家支付高额报酬——此类报酬并非基于正常学术服务的对价,而是与专家在共识中为产品背书直接挂钩。

  这些厂商打着科研赞助、学术合作的幌子输送利益,拉拢专家参与所谓“共识”的制定。在利益的驱使下,共识制定彻底抛开了循证医学的严谨性,不仅刻意模糊设备的适用范围和操作规范,还肆意夸大治疗效果、隐瞒潜在风险——把未获批的适应症包装成“临床创新方向”,把缺乏安全数据支撑的方案标注为“行业推荐标准”。

  更有人横跨射频、微针、超声、生长因子,什么热门就写什么,什么厂商给钱就替谁背书。一个人的认知带宽有限,不可能在这么多领域都有真正深入的判断。诺奖得主都做不到的事,凭什么医美圈的专家能做到?


  行业内某位知名教授2025年2月发布《微针点阵射频临床应用专家共识》,紧接着4月又发布《聚焦超声医疗美容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两份共识恰好对应同一家厂商的两款拳头产品。更有意思的是,两份共识的最后都显著标注着同一句话——“利益冲突声明:无”。


  “无”?真的无吗?


  关于医美“专家共识”这个话题,另有一位资深医美同行,给我发了一份关于这方面的事实核查资料,以供参考,如下:


  《微针点阵射频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25版)》,发表于《实用皮肤病学杂志》,发布日期 2025-02-28。

  这份共识的通稿发在深圳半岛医疗集团官网(2025-05-13),说共识由半岛医疗“协同”制定,“历经26位行业权威专家研讨、编撰及校审”。厂商自称参与制定、并用官网做发布渠道——这是自产自销的直接书证。

  第二份共识的正式名称是《微聚焦超声在面颈部抗衰美容中的应用专家共识(2025版)》,刊于《中国美容医学》。不是文章里写的《聚焦超声医疗美容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

  这份超声共识的推广方是净妍生物,不是半岛医疗。净妍生物是美拉美超声刀。共识制定启动仪式由净妍生物组织,2024年11月。

  “两份共识恰好对应同一家厂商的两款拳头产品”,看材料不成立,查到的情况是两份共识、两个期刊、两家厂商、两款产品。


  同一位教授在两个月内分别给两家不同厂商各领一份共识,比“同一厂商两款产品”更能说明问题。要拿到两份原文的署名页核对。


  两份共识的利益冲突声明原文,公开报道里都查不到,文章“利益冲突声明:无” 要核实。

  《实用皮肤病学杂志》和《中国美容医学》都不是核心期刊。说“发表在核心期刊上”,不成立。

  《实用皮肤病学杂志》,2008 年创刊,双月刊,CN 11-5654/R,原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主办,统计源期刊,影响因子约 1.01。

  《中国美容医学》,1992 年创刊,西安交通大学主办,CN 61-1347/R,自述 2002 年入选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综合影响因子 1.118。投稿网站上用户反馈称版面费 3650 元、审稿费 100 元。


  国内分量重的临床共识通常走中华医学会系列。《中华皮肤科杂志》《中华整形外科杂志》这类同时是北大核心的刊物。这两份共识都不在其中。一份声称代表全行业的共识,落在第四档期刊、还要交版面费,版面费谁付的。如果也是厂商,链条闭合,厂商出钱组织专家、厂商付版面费、期刊收钱刊出、厂商官网发通稿。


  二、谁在拿共识当“合法外衣”?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十九条确立了医疗器械“风险分级+注册许可”的监管体系,明确医疗器械的适用范围是注册证的核心许可事项,具有行政法上的确定力、拘束力与执行力。

  而当前医美领域的“专家共识”在干什么?把二类医疗器械“慢性软组织疼痛辅助治疗”的注册范围,擅自扩张为“面部抗衰”;将治疗性药品“免疫疾病治疗”的获批适应症,歪曲为“医美填充”。

  这种行为本质是对行政许可权威的否定。


  部分厂商甚至通过“降类注册+共识背书”的组合操作,将本应按三类高风险医疗器械注册的产品,以二类中度风险器械申报获批后,再通过“专家共识”将其用于高风险医美项目。

  这叫什么?这叫拿专家的笔,写厂家的账本。用共识当遮羞布,把违法的事包装成“学术创新”。

  医美机构拿着这些看似权威的文件,当作违规开展项目的“挡箭牌”。动辄为求美者开展超适应症治疗,直接导致术后皮肤灼伤、神经损伤、面部塌陷等严重并发症。


  有人问:专家共识和超范围治疗,哪个更权威?

  答案很简单:专家共识一定是在临床审批的范围之内才有效,一旦超出临床审批范围统统无效。


  那些给非法项目写共识的人,要么是不懂规则,要么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三、麻醉乱象:共识救不了无知


  再说一个具体的——麻醉。

  医美麻醉领域有一份《中国整形美容诊疗镇静/镇痛/麻醉操作技术规范(2023)》,由国家整形美容专业质控中心和国家麻醉专业质控中心联合制定。


  规范写得不错,但执行呢?

  杨医生说,我在一线看到的景象触目惊心。有机构做抽脂手术,把局麻药浓度降下来,全麻药反而加量。问他们为什么?答曰:局麻药有毒性,怕中毒。

  这是什么逻辑?全麻药没毒性?两个加起来毒性更大?这帮人根本不懂——全身麻醉药恰恰是治疗局麻药中毒的药物。正因为有了全身麻醉药,轻微的局麻药中毒根本表现不出来。


  局麻药中毒是两方面:第一是精神症状,耳鸣、迷迷糊糊;第二是抽筋、牙关紧闭。这两个症状,一给镇静药就解决了。20世纪70、80年代做全身麻醉的时候,专门点普鲁卡因,就是利用普鲁卡因的这两个副作用,再加上全身麻醉药,它就表现不出别的来。至于局麻药的心脏毒性,少之又少,而且仅限于长效的丁哌卡因类。做抽脂也不用那个药。


  问题就出在局麻镇痛不够,一个劲儿加大全身麻醉用药量,最后呼吸抑制死亡。

  有专家说打了局麻药以后中毒,国外有报道5例死亡的。我把那5例死亡拿出来看了看,全都根本就不是局麻药中毒死的,全是因为麻醉管理不当,跟局麻药中毒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引用呀,就会胡引用胡说八道。这还是北京最大的医院人说的,整个深圳的手术医生都跟着学。

  还有,做抽脂手术不敢输液。怕什么?怕肺水肿。肿胀液一打就吸收到血里边儿去了,再一输液不就肺水肿?吸收多少?业内公认的是20%。就算50%进去,七八个小时了,上哪儿闹肺水肿去?胡说八道。


  有技术规范又怎样?规范是规范,执行是执行。共识救不了无知,规范管不了贪婪。


  四、让共识回归共识

  共识不是不可以有。恰恰相反,医美行业太需要真正靠谱的共识了。


  问题出在哪儿?出在规则缺位。


  没人定义什么是共识、什么是指南、什么是进展——或者有分明的定义,却有人假装不知道。没人规定谁有资格牵头写共识。没人要求披露利益关系。没人对明显带货的共识问责。

  规则缺位,劣币驱逐良币。认真做学术的人不愿意蹚浑水,善于变现的人占据话语权。


  共识是什么?是证据不足时的专家集体意见。但共识有门槛:第一,技术本身必须合法,能在临床应用。第二,参与专家要有代表性,不能是一个小圈子自说自话。第三,要走投票程序,比如80%以上专家同意才能写进去。第四,每个专家都要披露是否与资助方有利害关系。

  现实中发生了什么?牵头人一言堂。请来的专家只是装点门面,最后写什么全看牵头人意思。这不叫共识,叫一个人的意见披着集体的外衣。


  北京医美镜医疗美容争议研究与调解中心在大量案例中发现,变味的“专家共识”正是催生行业乱象、点燃纠纷导火索的关键源头。共识制定被商业贿赂绑架,对医美机构成了违规的“挡箭牌”,对求美者成了消费陷阱。对整个行业而言,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如果我们希望医美行业还能有明天,就必须做几件事。


  分清指南、共识和进展。指南是基于高质量循证医学证据的临床推荐,没有C级以上证据就不应该写指南。共识是证据不足时的专家集体意见,有明确的门槛和程序。进展是对新理论、新技术的介绍和评述,不做临床推荐。这三者的边界本来很清楚。模糊它的人,要么是不懂,要么是故意。

  建立共识撰写的资质门槛。一个临床做得好的医生,未必了解循证医学方法论,未必知道共识撰写的国际规范,未必清楚利益冲突披露的边界在哪。没有门槛,就会出现“共识专业户”。

  强制利益披露。医美行业的特殊性在于,商业利益太重,诱惑太大。谁能影响行业标准,谁就能分到蛋糕。每一份共识都必须清楚地写明:谁出的钱、谁写的字、谁在受益。

  建立备案审查机制。共识不是法外之地。借共识之名行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之实的,必须依法追究。


  五、结语


  一份专家共识发布,圈内人第一反应不是问技术是否可靠,而是问:这是给哪个厂家站台的?

  当这个问题成为行业常态,说明这个行业已经病得不轻。


  医美,医是表美是里。没有“医”的底线,“美”就是空中楼阁。专家共识如果沦为厂商的营销工具,专家的名字如果成了产品的广告牌,那么这个行业还有什么信誉可言?


  一个人最大的破产是信用的破产。一个行业也是。

  让共识回归共识。让专家配得上“专家”二字。让培训真正教人本事。而不是教人骗钱。让监管不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否则,医美这个行业,早晚要为自己的荒唐付出代价。而这个代价,最终会落到每一个从业者头上,也会落到每一个消费者头上。


  天堂向左,医美往右。往左还是往右,自己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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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华煜,祖籍山东台儿庄贺窑村。辗转南北,从事过多种职业,编辑记者、创作歌手、歌词作家、职业经理人、投资顾问等,现定居于深圳。 1988年开始文学创作,1997年开始闯荡北京,2004年应邀南下深圳发展,2009年进入中国民营医疗行业,从事医疗行业品牌策划及运营管理工作。曾先后服务于深圳博爱集团、上海美迪亚集团、福建海峡整形、广州科康集团等多家大型医疗集团。 2014年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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