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3月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整个医改以来实际上已经进入了医保驱动的新时代。集中带量采购极大的挤出了药品耗材水分,以飞行检查为核心的医保基金监管驶上了快车道,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进彻底颠覆了之前按病种付费的医院运营模式,迫使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发生了革命性转变,对于医改的引领作用日益显著。2023年12月30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面推进的号角吹响,这一些列新情况无疑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做出改变,而基层医疗机构绩效体系也必须变变革。怎么变?笔者认为,起码要注意五个方向。
1、绩效激励应该更加注重质量效益
之前,很多地方的绩效主要通过医疗服务数量来进行绩效激励手段,而在医保放弃了按项目付费实施DRG/DIP支付后,实际上收治病人数量并不必然产生效益,有时候收治病人越多反而“亏损”越多,尽管轻病人费用易于控制但医保支付也很少。因此,在绩效激励方面就必须改变单一通过医疗服务数量来激励的方式而应该将服务质量和成本效益概念引入,既要强调数量,更要强调质量,病历书写/医保盈亏/诊疗规范/成本控制/医保结算清单填写等均应作为绩效评价指标。
2、绩效激励应该更加注重优绩优酬
当前大多数医院的绩效激励机制主要基于数量指标,如门诊人次、出入院人次等,倾向于多劳多得,未能体现优绩优酬。在DRG/DIP时代,医院应更加注重服务质量和技术难度,从单一的数量驱动转向质量驱动。这种转变不仅能够更好地反映医务人员的工作价值,还能激励他们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从而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治疗效果。
3、绩效激励应该更加注重效率驱动
之前医院的绩效激励往往依赖于大规模的投资来推动收入增长,比如规模扩展/设备更新/环境优化等。然而,在目前情况下,规模扩张等投资不但不能拉动,而且可能成为新的负担,作为基层医疗机构需要更多地关注成本控制和效率提升。在绩效指标中,应该强化人均业务量、人均收益、万元资产产出等效率指标的考核,鼓励医务人员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实现可持续发展。
4、绩效激励应该更加注重事前激励
以往的绩效激励多为事后奖励,即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服务进行结算。但在DRG/DIP预付费制度下,医院需要提前做好预算管理和临床路径规划,在合理诊疗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控制费用。这种“事前”激励机制有助于引导医务人员合理安排诊疗流程,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最终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5、绩效激励应该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变革”
之前,医院绩效主要是单纯的“以治疗为中心”,也就是按照已经发生的疾病诊治费用来对医务人员实施激励的,这种做法难以避免催生过度医疗/住院率飙升,而随着紧密型医共体的推进,医保基金按年度按县域按人头打包给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实行“结余归己超支不补”的落实,医疗服务模式必然会由治疗为中心转向“治已病”和“治未病”并重转变,而与之配套的绩效激励方式也必须做出改变,比如将辖区人群慢病发现率/并发症发生率/住院率等作为激励激励指标。
来源:老徐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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