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改”的是什么?这个问题,小郑老师相信不同的老师会有不同的理解;但是,我们可以思考从国家整体政策层面,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改”的是什么?
什么是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所谓的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就是将原有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的结算方式,改变为通过医保结算清单中的疾病诊断、手术操作等分组信息,将每个病例分入不同的DRG组/DIP病种,再参照相应DRG组/DIP病种的权重/基准点数/病种分值、系数、费率/点值/分值点值与病例住院费用结算信息向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保基金支出。
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改”的是既往在临床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度用药、过度诊疗等不规范的医疗行为与行业“水分”;促使医疗机构产生降本控费提质增效、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的内生动力。通俗一点的讲就是,以前只是呼吁大家一起跑起来,但总有人会偷机取巧;现在是在队伍后面设了一根红线,此时大家就会主动跑起来,提高行业基本规范与门槛线。
当然,或许您也可以将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看做是一种“杀富济贫”模式,”杀”的是违法违规、过度诊疗、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济”的是规范诊疗、因病施治、应有的医疗服务价值,实现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将医保基金“用在刀刃上,砍在硬骨头上”!
在DRG/DIP付费以后,对于临床一线而言,我们更需要规范诊疗行为,合理施治、提高诊疗水平,而非束手束脚的“投机取巧”。如果"您关注怎样得到更多的钱",或许最后“您将失去更多的钱”,因为2025年,全国将有望大范围启动DRG/DIP付费下的基金监管。
总而言之,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定不是“医保基金没钱了”、一定不是为了“控费”、一定不是为了“扣钱”;“改”的一定是既往存在的不合理的、不合规的、不合法的医疗行为,让医疗回归正常发展轨道;合理合规合法的医疗行为在DRG/DIP付费下一定是会被予以支持与医疗服务价值兑现。
注:以上内容仅代表笔者个人观点,不当之处请各位专家同仁批评指正。
作者及来源: 郑经说双D
作者:蒋小富 时间:2024-12-21 10:15:38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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