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实“互联网+”支付政策中明确:
1、线上线下医保政策保持公平
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45号)要求,坚持线上线下一致,对线上线下医疗服务实行公平的医保政策,保持待遇水平均衡。
2、线上复诊、处方按医保规定支付
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复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诊察费和药品费,可以按照统筹地区医保规定支付。
3、扩大医保对常见病、慢性病在线医疗服务支付的范围
各地可从门诊慢特病开始,逐步扩大医保对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医疗服务支付的范围。
4、支出处方外流、与零售药店互联互通
支持“互联网+”医疗复诊处方流转,探索定点医疗机构外购处方信息与定点零售药店互联互通。结合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落实“长期处方”的医保报销政策,对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线处方药费等实现在线医保结算。
11月2日,国家医保局网站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协议管理、医保支付政策、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监管措施等方面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各项推进办法,明确了“互联网+”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的范围等,完善了“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
7月,13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提出以互联网优化就医体验,打造健康消费新生态。
2月底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加强区域医疗服务能力评估,合理规划各类医疗资源布局,促进资源共享利用,加快发展社会办医,规范“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5-07-10 16:29:43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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