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1月3日上午,资深媒体人王志安在其新浪微博表示,柴会群起诉其侵犯其名誉权一案一审判决,法院驳回了柴会群的全部诉讼请求。作为事件的另一主角,4日上午南方周末记者柴会群在判决后首次发声,表示将依法上诉。
2017年1月3日,历史七年、前后三次开庭审理的柴会群诉王志安名誉侵权案“尘埃落定”,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做了判决——原告柴会群全部诉讼请求驳回,以被告王志安胜诉定案。正如王志安在其微博文章里说:今天,法律荣耀了被告。在仔细调查和辨析了缝肛门和走廊医生两起新闻的真伪之后,法庭得出如下结论:
这份判决书,注定将载入中国新闻史册。它在判决中确认:
1、柴会群关于“缝肛门”和“走廊医生”的报道,"没有秉持客观、公正的新闻工作原则,未能如实反映事实真相"。柴会群关于缝肛门和走廊医生的系列报道,经法院认定属于虚假新闻;
2、柴会群的虚假报道不是无心之失,而存在着明显的主观过错。因为他作为一个从业多年的记者,“自应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新闻报道的工作原则有充分、明晰的了解。”虚假新闻的出笼,是因为柴会群没有秉持原则,而不是因为其他的客观原因;
3、王志安在微博上发表的有关柴会群的言论,均不属于捏造事实,不构成侵权;
4、中国医师协会网站上署名王志安的文章,真实作者不是王志安。从文章内容上看,属于对原告不当行为的批评和谴责,没有捏造事实,不构成对柴会群的侵权;
这份判决,是对争议七年的缝肛门事件正式盖棺论定。所谓的助产士出于报复将产妇的肛门缝住不是事实,柴会群关于缝肛门的报道,“未能如实反映事实真相”。这份判决也是对四年前的走廊医生事件进行了司法认定。兰越峰不是什么反体制的英雄,而是一起普通员工和单位之间的利益纠纷。
案件回顾
2010年7月23日深圳一名孕妇在凤凰医院顺产下男婴后,被丈夫发现肛门处被缝线了。助产士称是免费为其做了痔疮手术,但其丈夫陈先生怀疑助产士因索要红包不成伺机报复。凤凰医院院长则表示,肛门肯定没有被缝上,并非医疗事故。由于助产士和产妇属各执一词,这一事件也被媒体称为暂无结果的“缝肛”事件。
后经央视《新闻调查》深入调查发现:这是一则假新闻,产妇肛门并未被缝,而是对产后痔疮的紧急止血处理。伪造夸大这则假新闻“缝肛事件”的柴会群与肖友若事后接受央视记者采访,也承认自己为了博取公众眼球,赚取点击率,在未充分调查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下,凭患者单方面的说辞和自己的推测,撰文写出了这则影响广泛的“缝肛门事件”。
2014年11月,柴会群认为中国医师协会及其法务部主任邓利强、央视记者王志安等的公开言论侵害其名誉权,“对客观事实存在歪曲、虚构,对原告进行诽谤和侮辱”,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最新进展
作为事件的另一主角,4日上午南方周末记者柴会群在判决后在其个人微博发声,“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合理、不公正、颠倒是非的判决。我将依法上诉。”
对于柴会群的回应,目前胜诉的王志安也火速在其个人微博回应称,“柴会群花了150块诉讼费,折腾了我27个月。看起来这是折腾上瘾了。方玄昌上诉我建议他同时把举报二审法官的举报信写好,与上诉状一并递交上级法院,这样进可攻退可守。柴会群上诉我建议他在上诉状里把一审法官也同时列为被告,这样就可以立于不败之地了。这些原告,真不让被告省心。差评!”
两位当事人的隔空喊话,是否意味着对于“缝肛门”事件定性还将有更多的变化。但是王志安今天在上午发布的另一条微博却更令人深思,“缝肛门的新闻在中国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事后的我的调查就没几个人知道了。虚假新闻之所以有市场,就是迎合了人们内心的某种需要,很多人愿意相信并且转发。这种心理也挺值得研究的。”
新闻不一定要符合某些人的期待,只应该为真相负责、对历史负责,希望在医媒、医患关系紧张的当下,这个判决能成为一个里程碑,提示我们:医生记者都需要行业的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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