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成都成立了内地的首个副省级城市医管局,已经运行了半年多,在医院的效率提升上,目前有了一点改善。成都的改革思路是,加大对医疗保障体系的投入,通过需方对医疗机构的选择,促进医院提升效率、改善服务来吸引病人,而政府直接对医院的投入减少,走的是一条市场化路子。内地准备设立医管局的城市有不少,像北京、东莞、深圳等,但选择的路径不同,有体制内的,也有体制外的。您对新医改形势下的管办分开有着怎样的看法?体制内与体制外的管办分开,哪个更能走的长远?
答:如果我们撇开其他各种因素,单纯从体制的角度看,体制外的管办分离(即医管机构与卫生局分离)要比体制内(即医管机构设在卫生局内部)更有利。这有利于将管理权下放到医院,使得卫生局集中精力搞好行业监管。但是,管办分离要到达预想的目的,还需要有其他配套措施,例如价格管理体制、医院的融资体制、政府的监管体制等。还有人的因素也很重要,即医管机构领导者、医院管理者的素质、卫生局领导的管理素质,这些都会对改革的具体效果产生重要影响。所以,也不排除这种情况,一个体制内管办分离的地方,如果人的因素和其他配套体制条件比较好,也会有不错的效果。
对于管办分离后的公立医院,政府资金的投入方式,可以以投入医保、补需方为主。但是,在医院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的投资上,政府不应当完全让医院自己筹资,这样才能保证医院的长期发展不是完全从病人那里筹资。即使在美国的非营利医院,也要靠许多私人的捐款来进行基本建设筹资。而在我国,目前还无法依靠私人捐款的渠道来筹资。最近看了广东高州医院改革的报道,我觉得医院改革要注意调动医生的积极性,不然任何改革都不会取得成效。
问:您能否从这几个配套措中,稍微再展开解释一些么?
答:管办分离后的公立医院享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是公立医院要能够有效运营,需要相应的外部条件:
合理的价格管理体制:目前的医疗价格完全由政府单方面制定,具体由发改委控制。医疗价格结构与医疗成本之间的关系严重扭曲,劳务价格严重偏低,而一些药品和检查的价格偏高。在目前价格体制下,公立医院无法增加符合病人需要的服务、无法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必须通过多开药、开贵药、多检查、做贵检查来弥补医疗服务的亏损。这样造成医院成本管理、质量管理、医疗服务管理混乱,病人不满。
合理的融资体制:医院的融资关系到医院的长期发展,关系到医院是否真正能够成为自主管理经营的实体。医院目前主要通过自身积累、银行贷款、政府支持进行扩大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买。管办分离后的医院是否可以从资本市场融资?这是不少医院关心的问题。英国公立医院管办分离后,政府对医院的资本市场融资有严格限制,要求首先从政府那里获得贷款,只有当资本市场贷款利息低于政府贷款时才被允许进行。
政府监管体制:在管办合一的情况下,政府对医院主要通过直接行政命令进行管理。而管办分离后,政府主要通过间接手段进行管理,例如医院绩效指标、经营效益指标、病人满意度指标等进行管理考核。这对政府的要求更高,首先必须建立一套指标体系,然后建立数据搜集和处理系统等。
医院管理者的素质:管办分离后,医院经营的绩效主要取决于医院管理者,而不是上级政府。因此,医院管理者必需有更高的素质,不仅懂医疗,还要懂管理、法律、政策等。
问:国内出现的一些市级的医院管理机构,相对于整个卫生行政体系,还显得有点游离,与卫生行政机构的工作机制有待磨合。在我国,从体制上自上到下再建立一个医院管理机构体系,是否可行?现在的卫生部、省市卫生厅局是否愿意放弃对公立医院的直接管理权?医管局扶持公立医院做大做强,是否会影响医疗市场的公平竞争?社会资本投资的综合医院很难与之抗衡,多元化办医又要如何实现?
答:卫生部(局)从本位利益出发,当然不愿意放弃对医院的直接控制权。我觉得是否可以考虑在国资委系统内部,建立一个医院管理的分支,从而避免另起炉灶。国资委管理的好处是,相对比较超脱,只需要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而不需要干预医院的具体业务。而目前的一些医院管理机构,与卫生局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领导本身是由卫生局领导兼任,这样影响独立性。如果医管局仍然将公立医院当作自己的孩子来管头管脚,那只是换了一个婆婆而已,并没有真正实现管办分离的目的。而如果让国资委来管理,也许可以避免出现这种局面。
问:新医改中提出的“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算是一种导向,具体要怎么分开,新医改并没有指出。于是,各地方在管办分开的目的、路径选择上等都不相同。您觉得,不管体制内或体制外的管办分开,什么样的管办模式才更符合新医改的精神?还有,对于管办分开的目的,最近新成立的一些地方医管局,比如昆明是想促进多元化办医,成都是想增大医疗服务供给,湖北鄂州是想促进管理体制改革等等。是不是通过“管办分开”这个途径,可以实现其目的多元化?
答:新医改方案本身并不具体。我觉得应当用实践作为检验的标准,任何改革如果能够让病人满意,同时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就是成功。因此,由于每个地方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且差别很大,估计一下子很难有一个放之四海都成功的模式。一个原则是,将权力真正下放到医院,同时政府加强监管。至于管办分离是否能够达到各种目的,这也要看具体的模式和设计,应当是有可能的,但也不会是万能药。
问:前几年几个对医院进行产权改革的地区试点,包括海城、宿迁、新乡、菏泽,您觉得这几个试点有什么共同点,他们能够出现的相似背景是什么?
答:除了新乡在不改变所有制的情况下将医院转为企业化外,其他三个地方的改革都涉及了产权制度的变化,即从原有的国有变成非国有。可以说市场化方向的改革是他们的共同点。这些地方改革的背景也具有一些共性,即他们都位于经济相对不太发达的中小城市,地方政府对于医疗的财政投入非常不足,因此通过引进社会资本来摆脱经济困境是他们改革的很大动力。除了宿迁外,其他三个地方的改革刚开始不久就中断了,所以我们还无法简单判断说这些改革一定不会成功。特别是不能简单下结论说,他们采取的改革方式本身一定是不成功的。我并不认为其中某种改革方式一定比其他方式优越,各种方式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关键一定要看当时当地的各种具体条件。各种配套条件是否具备,是决定公立医院改革成功的关键。
问:这几个试点,除了宿迁医改得到了“成功”的评价,其余几个大多无疾而终,您认为问题出在哪里?新医改方案中,引入“多元投入机制”也是改革重点。那么在您看来,这几个试点的成功与失败能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
答:从这些地方的改革实践来看,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很好的经验教训。首先,政府不是简单撒手,而是责任更重,政府准备充分与否是配套条件中的关键。医疗卫生是一种特殊的产业和服务业,有很大的社会性和一定程度的公益性特点,所以不能完全放任给市场。对于市场化经营的医院,更要求政府在各个方面具备有效的监控能力。所以,公立医院改革在放权的同时,对于政府管理能力的要求更高。政府需要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包括市场准入、财务审计、质量监管、信息统计、政策法规等,从原来的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化。
我认为,更为长期和彻底的改革,应当将相当一部分现有的公立医院转变为非营利性的民营(社会性)医院。对于这些医院来说,不再需要医管机构管理,而需要有卫生局的行业管理。我认为,公立医院改革的成功必须在两条战线上迈开大步:一是政府逐步减少直接开办医院,让大量的医院成为独立的非营利民营医院,二是在间接的行业监管上下功夫,这主要包括信息系统的建立,法律制度的建立完善等。
鉴于医疗卫生的特殊性,需要保持一定份额的公立医院,各种所有制医院的并存,也有利于形成一个良性的竞争环境。因此,我们应当避免采取一种模式,而需要进行各种不同的改革尝试。鉴于产权改革的复杂性,公立医院改革可以首先将主要精力放在经营管理方式的改革上,避免马上将产权制度的改革作为重点突破。相对于完全的私有化来说,国有民营是一个很好的中间过渡形式,既能够改善经营管理,也比较容易解决医院公益性的问题。也许国有民营方式在我国公立医院改革中具有一席之地。
在新医改提出的五项基本改革任务中,公立医院改革最为艰巨,因为她聚集了医疗卫生领域最主要和最关键的资源,任何重大的改革失误都会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需要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公立医院的改革既要大胆,也要谨慎;既要允许做各种尝试,也要避免一窝蜂而上;应当从具体情况出发,先做试点,及时总结经验,然后再考虑推广。
作者:秦永方 时间:2024-12-23 10:44:11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秦永方 时间:2024-12-19 17:27:39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林逸轩 时间:2024-12-19 17:27:33 文章来源:首发
作者:段涛 时间:2024-12-18 16:55:26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秦永方 时间:2024-12-18 16:01:37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12-16 11:40:21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