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党政联席会
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医院管理层的决策机构。由医院院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执行院长、副院长组成,工会主席、院务委员和党支部委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列席。其主要职责是:
一. 医院党政联席会对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对上级领导机关布置的重要
工作和医院的重大工作进行布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在党支部书记和院长的领导下,体现民主,围绕职责范围进行集体决策;
三.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卫生工作方针、路线和政策的指示精神,并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具体可供操作执行的办法。
四.医院党政联席会的主要任务是审定办院方针、学科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财务预算与决策、培训计划、规章制度、职工奖惩、工作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
五.党政联席会的议事原则
1.必须坚持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一致性和全局观念的原则。
2.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医院的实际出发,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正确可行决定。
3.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问题形成决议,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六.党政联席会的议事程序
1.医院党政联席会由书记或院长召集主持,书记或院长不能参加会议,由书记或院长委托副书记或执行院长召集主持。
2.召开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根据议题需要,科室有关同志可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须报会议主持人确定。列席会议人员,在其有关议题讨论完毕后即可退席。
3.会议议题由参加会议人员提出,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时间及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前一天通知参加会议人员。重要议题同时呈送有关文字材料。为保证会议质量,凡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事先都要做好充分准备,必要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一个或数个方案,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会议讨论,临时动议的问题,可作为下次会议议题。讨论干部任免或提出,必须按干部工作程序办理。有些问题意见比较成熟,又需要会议审定的党政文件和事项,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也可以书面形式印发征求意见。
4.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应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5.会议对讨论研究的问题在做出决定后,会议主持人应逐项明确给有关领导同志负责落实。
6.医院党政联席会由院办公室负责记录,会后向有关部门发出会议纪要,并负责在落实后向有关领导反馈。
七.党政联席会纪律
1.会议决定的事项,所有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
2.会议内容,除经会议同意进行传达可公布的以外,都要严守秘密,不得随意向外传播和泄漏。
本主题由 菜小米 于 2012-9-13 16:59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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