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各国医疗欠费的解决均是政府的责任,医院没有为治疗而操心或违背医学伦理。也因为社会的诚信建立故意欠医院的钱很少。他们总认为欠救命医生的欠很不道德。所以我认为“先治后付”乃人道、天道不可违。为什么会专门提出这样一个纠结的话题和解决的措施呢?源于欠费越来越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医疗行为。欠费,无非就是诚信缺失惹的“惑”;医院是提供服务的平台,不救是医院的错!因此建立一个解决欠费的机制是“先治后付”可持续和确保行政伦理和个人道德的诚信体系基本保证。
社会诚信个人诚信的建立和政府政策伦理的公正。有一个案例:某地某人谋时在香港旅游中风,香港政府医院全力抢救无法使其恢复。病人家属见没有意义而不愿意接回,一拖好几年。港府求其接回而不收半文,家人仍不接。最后通过两地政府促进,才把病人接回。某地政府无奈,后续费用背了,家属省心了。
说到政府的诚信也是一个很纠结的话题。“先治后付”的本地结算,异地结算完全是拷问政府有关部门的诚信问题。有拖不欠已经让医院吃尽不少苦头,也是“三角债”的源头。这点,医院习惯了,毕竟有“垫背”的。问题难在“拖而不还”。异地结算,是部门之间的结算问题,也不应将矛盾转由投保人或医院承担。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12-24 17:32:02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12-24 17:05:02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晨晓 时间:2024-12-24 10:34:22 文章来源:转载
作者:王建中 时间:2024-12-24 10:28:43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12-24 09:57:34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12-23 17:12:01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