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同行朋友说因发朋友圈被处罚。
我们先看一则处罚案例:
常州某医美机构,自2022年9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1日期间,在其经营的客服微信号的朋友圈中,发布配图为患者治疗前后的宣传照片和视频,且上述宣传内容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不一致。
因此,常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医美机构的上述医疗美容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对其处罚款1万元。
好了,问题来了:
在《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第四条:美容医疗机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形式和途径主动公开医疗美容服务信息,不具有商业目的,一般不视为商业广告行为。
而除此之外,医美机构如在朋友圈发送营销相关的内容就属于医疗广告了,按规定就需要提前办理《广审》
但事实上,大家都清楚,医美机构营销用的微信号几乎每天都需要发送大量的朋友圈内容,这是一个非常高频的动作,如都拿到《广审》,那根本就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情。
可是,如果你发了(朋友圈),万一遇到别有用心的人去截图举证你的机构发朋友圈的内容是医疗广告,却没有通过审批,那就属于是广告违法行为了,于是就可能受到当地市场监督部门的处罚…
所以,此方面法律目前还并不完善,作为医美机构:
要么不在朋友圈发营销方面的内容;
要么就做好标签分组尽量去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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