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有两个版本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分别是《全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试行2001版)》以及新增和修订项目(2007年)和《全国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2012版)》。
以上两个版本有那些省份执行呢?还有那些省份没有执行呢?
从国家医保局2019年1月25日《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统一编码基础工作的通知》中可以获悉:
1、统一执行2001版医疗服务项目的省份
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统一执行2012版医疗服务项目的省份
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
3、全省未统一医疗服务项目版本的省份
辽宁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西藏自治。
来源:yb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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