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市场和委托代理是医院的典型特质,加之“医疗”这种需求的特殊性和其专业知识的高壁垒,最终造就了“医院”或者“医疗服务”市场的独特性和唯一性,这也是医院管理和运营的魅力所在。
今天,我们来聊聊医疗服务的“委托代理”和“市场失灵”。
(由于内容已经涉及经济理论,本人能力有限,分析不一定到位,大家谅解。)
1.什么是不完全市场?
不完全市场是指不具备下述条件之一的市场:(来自360百科)
1.同质产品;
2.众多的买者与卖者;
3.买者和卖者可以自由进入市场;
4.所有买者和卖者都掌握当前物价的完全信息,并能预测未来物价;
5.就总成交额而言,市场各个经济主体的购销额是无关紧要的;
6.买者与卖者无串通合谋行为;
7.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生产者追求利润最大化;
8.商品可转让。
上述条件,可以归纳总结为一句话:“信息不对称”或“信息失真”,包括产品信息、交易信息、成本信息、市场信息、买卖双方交易过程的博弈信息以及涉及专业知识信息。正是各种“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市场的竞争不完全、不充分。
2.医疗服务的不完全体现在哪儿?
不完全市场,必然导致和形成“市场失灵”。医疗服务市场的不完全,必然形成医疗服务市场的失灵,其“失灵”主要体现在:
公立医院“垄断”,民营医院发展受限,市场认可度低;(市场供给发展
不均衡)(当然,这里面也有政府的关系)
在公立医院内部,拥有优质医疗资源的三甲医院也处于“垄断”;(市场结构不均衡)
同一家医院,为病人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和感受偏差;(产品质量不稳定/不同质)(送锦旗与医闹同时存在)
价格不能起到正向调节作用。(市场价格调节作用失衡)
客户满意度低,体验差。
综合以上信息,最终导致三甲医院人满为患/一床难求、基层医院和民营医院门可罗雀;患者一边骂着医院一边挤破了头往进住;做个手术不送红包心里不安等等。
3.医疗市场的“委托代理”
医疗市场的不完全性,“看不见的手”存在失灵,“看得见的手”试图在尽力掌控,再加上医疗专业知识的壁垒,以及患者“生病”时的渴求心理,还有医疗本身的“公益性”和民生特点,最终使得医疗服务形成了多重“委托代理”,患者将自己的“生命”托付给“医生/医院”。这里面涉及的“委托代理”有:
从治病角度看,患者作为委托人,将自己的看病需要交付由医生为其代理,医生在委托代理关系中既扮演了“决策者”又扮演了“实施者”,实施过程与结果以及最终的判别都是由医生所决定,这种信息不对称使得医患的委托代理关系变得复杂;
从就医过程看,患者除了与医生有委托代理关系以外,其实与医院也存有一定的委托代理关系,就医过程不仅仅是医生,还涉及多方面人员。其就医服务是由医院这个“组织”来完成,从医疗服务的整个过程来看是患者与医院也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这种委托代理关系的显性就是“医院品牌”“患者口碑”。
从费用支付看,患者除了与医生、医院外,其还存在与政府(医保)存在“委托代理”关系,患者向国家缴纳医保,国家代表患者履行“看病”费用支付权力。国家医保统一向医院支付费用。而且,以前物价与医保分开时的矛盾就非常凸显,这次整合成立医保局以后,政府作为代理人的权责实现完全统一,其未来的作用会更加凸显,更加能够体现和发挥“代理人”的角色。
从费用支付角度,还有一层委托代理关系——患者与商业保险。
从患者角度,患者与家属,也存在“委托代理”。关键时刻“救”还是“不救”?
综合上述,可以看出,医疗市场多种委托代理关系“掺和”在一起,使得整个就医过程中多种利益纠缠,加之医生的角色特殊性、医疗知识太专业、求病急切的心理、供需不平衡等等因素,使得围绕“医患”发生的各种问题层出不穷,也是导致医患矛盾突出的关键所在。
4.“委托代理”带来的问题
信息不对称背景下的多种委托代理“医患关系”,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权力寻租:“代理人”利用信息优势,向“委托人”收取非法利益,如:红包。
寻找特权:“委托人”为避免处于信息劣势,运用各种方式试图寻找能够享受“特权”的途径,即便这种特权也许根本不存在/没有任何意义。如:各种托关系找人,找医生、找床位、找关照。
逆向选择,盲目追求优质医疗资源。“委托人”自知处于信息劣势,不考虑病情实际情况,盲目的“忠诚”于优质医疗资源,一味求大求名,只相信“大医院、名专家”的结论。正所谓的“si也要si在**医院”。(这就是品牌的魅力,一旦建成,衰败起来都难)
道德风险:“代理人”运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在灰色地带,能够左右一些“事情”,在外部势力的强攻下,做出一些对“委托人”不产生效果的决定。(写的很模糊了,大家懂得)
过高期望,定位错误。一些“委托人”自以为“委托”给“代理人”,“代理人”就必须“完璧归赵”,对这种委托关系没有清晰定位,简单的理解为普通商品买卖。(医疗泛商业的痛点)
委托人的故意隐瞒。委托人出于个人利益,故意隐瞒“病发真相”,将“代理人”置于不利地位。如隐瞒病情、隐瞒发病过程,造成医疗事故、骗保等。
多个“代理人”联合欺骗“委托人”,如药价、耗材价格虚高。或“委托人”与“代理人”联合,欺骗另一方“代理人”。如民营医院购买病人做“假就诊记录”骗取医保。
以上,种种特殊“委托代理”关系和难题,是造成目前医院、医疗行业“看病难”的根本因素。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从实质上解决中国医疗的“困境”。
这个说起来,又是一大堆措施。
这里,简单提下“核心要点”:
一、公开透明,看得懂,可评判;
二、规范、标准、做到有据可依、可对比、可衡量;
三、静态单次模式向动态多次模式转变;(短期交易-变-长期合作)
四、寻求激励影响因素,设计激励机制;
五、隐形信息显性化
六、优质资源共享,尽可能复用。
(以上要点内容,涉及国家医保政策、DRG支付改革、医院内部管理、绩效考核、薪酬体系涉及、多点执业、互联网医院、医生执业征信体系建设等等内容,后续如果有机会,我们再聊)
作者及来源:嘉哥聊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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