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还是医改办的朋友,昨天发了一张处方问我:“请问一下,下图药品是治疗什么病比较适合。”只是问用途,我借问刚刚在我身边的某大医院的药学专家,一一回答了。后来,他回复令我震惊!“谢谢专家谢谢厅长。这个处方是一位同事,因觉得心悸失眠,担心自己心脏有问题,于是,今天第一次去医院就诊,在检查末做的情况下,医生开了上述药品,心里不舒服,所以问了我,我也觉得不舒服,故向您讨教。”凭我的“专业”判断,这肯定是违规处方,不要说第一个药(黛力新)专科医生都不主张用,最后一个也必须有证据才能用呀!果然,朋友又补充说:“测一次血压升高就用药!彩超、心电图挂机末开做,肝脾B超、颈部B超待做……。这是怎么一个世情呢。该怎么说好?公理何在?望指教。”
政府在严抓处方管理已经很多年了。2007年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以来,每年都在抓!今年国家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坚决查处不合理诊疗行为。
确实这是一个系统工程!过去,我们总以为是以药养医的政策影响,开越贵的药医院获利就越大,病人也有越贵越好的心态。但是,现在不同了,药品在医院的销售是“零加成”,也就是进价多少,就卖多少,卖多亏多。不仅亏了管理药品的成本,还冒着占用“总预付”的额度。所以,医院本身很严格,严格到患者都“受不了”。这就是为什么没有“利益”的情况下还乱开药?其一也!
其二,医生是专业不懂还是有利益所求。在没有临床确切证据的情况开了这么“严控”的药,本身就值得怀疑。一怀疑医生专业水平,二怀疑医院的管理水平!
其三,民众的健康素养提升也是很重要。正是这位“质疑者”,才提出质疑。如果不是“他”,是不是很多人就这样“乱服药”呢?
其四,智能处方管理系统建设势在必然!处方管理办法还没有强求写上“诊断”,但智能管理系统完全可以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置权限与其他专业要求。比如:没有临床证据的情况下开药,是否就可以设定一个“责任”确定呢?一旦确定,谁开处方谁负责!像这样的处方,很多专家就认为:“不是医院开的”。不是医院开的,不是注册医生开的,就不能到药房,就不能到患者的手里,就不能进入医保报销系统呀!
来源公众号:廖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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