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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市场化政府责任也不能丢!

11年07月17日 阅读:10712 来源: 廖新波原创

  大家对网友陈秋霖博士“河南变卖医院”一文周末引起激烈讨论。其实,医疗市场化与否,政府的责任是不能丢的!美国医疗市场化了,政府的投入少了吗?英国为什么不彻底市场化呢?俄罗斯资本主义复辟也没有将医疗资本化了,更没有市场化了。难道国外的就没有医疗问题高手?其实,我们在开放改革的30多年里,在医疗领域里并没有少走市场化的路子,不管你承认与否,正是医疗机构(含卫生机构)始终挂着“公立医院”的帽子,走着一条不敢承认的市场化路子,结果如何?公益性极度下坡,民众看病问题越益加重。是政府干预多了?不是!事实上这些年来政府在公立医院的投入越来越少,管理是开放和自主的!为什么公立医院在事实上的市场化上没有体现到市场优越性?是市场没有“化”的缘故吗?!下面的讨论很激烈,欢迎大家参与:

  【缘由】陈秋霖:我之所以在微博求资讯,是因为有博客网友告诉说“洛阳市中心医院被政府要求在2011年6月底股份制改造完毕,随后洛阳市十七家公立医院被要求在12月底前股份制改造完毕”。这么重大的社会实验,自然应该多了解。希望更多的媒体去采访观察,也希望私有化过程能够透明公开!

  1,网友报告:原河南许昌书记卖完医院后到了洛阳又卖。这我就不明白了,这么重大的医改事件,怎么国务院医改办不吱一声。卖了医院就可以解决了政府的责任问题?由此印证了我既往的评判:目前的医改是各施各法,主观意志很强,第一把手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不询民情,罔顾民意,没有问责。

  恶人谷江小鱼:当年撒切尔夫人上台,卖石油公司、航空公司、电讯公司、煤矿,甚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 那才一个爽字。幸好不是生在那时的英国,否则非得含恨自尽。

  我系刚仔:欢迎这位书记来广州做书记 或者两年后高升做广东省委书记。

  吕刚:厅长你可以去试啊,如果改变不了,那就适应吧!

  驳骨水(转发此微博):医院卖掉可能更好,反正没觉得目前公立医院有何公益性,老百姓还是自己花钱,卖掉成民营可能经营的更合理。不过卖给教会或佛教可能更好,为了信仰经营而不是利益。

  开心赤脚哥:这个博文很严厉!

  幸福应该属于任何人回复@麻灿:现在医院还有公益性?走进市场竞争,国家人民监督,让优胜汰觉得比现在强100倍,让那些背恶名,不为人民服务的医院早一点死掉,支持市场化

  麻灿:洛阳要是全面卖公立医院,那就是倒行逆施,在走令人诟病的90年代国企改制老路,使更多公立医院失去公益性,强化其逐利性,进而掉进看病难、看病贵的怪圈,最终损害的是百姓公共医疗服务权利。

  小瓶悠悠:洛阳中心医院正在改革,股份制,大家都很迷茫,不知道前景怎样

  含蓄的河蟹:市场化对我们并不一定是坏事,时间会证明一切的,现在改革需要先行者的

  托您福回复 @Sarah_exception:哪有什么国有资产,都是党产!

  韦飞燕V:建议把一部分大医院做股份制改革,允许各种性质资本进入,形成与事业编制的公立大医院竞争,促进公立医院提高管理效率。

  晴瑶萱萱:是国有资产私有化的改革?

  艾_娃:卖了医院,河南那么多输血感染艾滋的人找谁去索赔?(

  幸福老江007转发此微博:仇和也卖,虽有争议,但人家却去昆明升了。改革者,改皮也。

  针对网友的评论,我又抛出几个问题让大家思考:

  2,确实,卖了医院有GDP,有“业绩”,也有钱花! //@厦门浪:这些官员是不是打算卖完土地、医院、公共交通等一切后交出政权啊?

  3,因为医改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解决好群众看病问题是执政党向人民的政治承诺(总理语),医改新方案提出的“政府主导”原则并没有改变。到底谁比谁大呢?谁执行谁呢?按法理,公立医院也不应该医院内部或者政府决定变卖否或股份否。毕竟公立医院不是院长的,也不是医生护士的,更不是某个领导的。我不知道说对否。

  4,全面变卖公立医院应该是违法的!毕竟是公立医院是“人民医院”。变卖“人民医院”理应走法律程序。

  5,是呀!六神无主呀!医改发令枪响了,人们在运动场上弥散地跑,怎么跑不知道,跑多少圈不知道,有没有跑不去问。当然,跳高、跳远,原地跑,或跑出界也不会过问。 //@朱恒鹏:既然试点,让各地探索。 //@李草凡:同求真相。 @朱恒鹏 老师好像不久前去洛阳调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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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新波
简介
   水,随性可塑,总以一种新的姿态向前推动。我是水,可雨可雾,可冰可雪;化作春雨润万物,化作河流载舟行。我是这样走来,这样走下去:千岩万壑不辞劳,远看方知出处高。溪涧岂能留得住,终归大海作波涛。     廖新波,男,1956年8月生,广东台山人,汉族。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医学本科、管理学硕士。曾任广东省卫生和计...